2017年6月30日 星期五

合符「法」的經營

香港回歸二十年了,是時候重回建設了。該如何建設?先談大背景,一帶一路的推開,很多國家的人民,相信都會開始轉變,當中相信不少人開始創業,於是創業相信會是近未來的一個世界性大趨勢,所以小玄在此,也鼓勵大家一邊打工,一邊著手創業,如果你有足夠的資本,也可以創業。
自營自給,不受他人所奴役,是一種安穩快樂的生活。
但說到做生意,我們有一些事情,是需要先知道的。關於經營,是有關於「合法」(符合天理),和「不合法」(違背天理)的道理。小玄試說一下。
1. 不爭名奪利。
做生意如何做到不爭名奪利?這裡的重點是,你的經營,不是以「競爭」「爭名譽」和「搶奪」或者「以追求利潤最大化」「謀取暴利」「傷害對手」為目標。這聽起來好像不合理,但其實爭名奪利,是有損他人的惡行,這會受到惡業的回應。如果整個商業環都不是以「擊敗對手獲取勝利,得到最大的利益」為主,因果循環,大家的生存環境也會變好。
如果,你只是踏實地去苦幹,你的功德,天道循環,還是會自然讓你「有名有利」的,不求而可得,你求而反不可得。
2. 不從事殺生的事業
不從事殺生,除了屠宰,還包括肉類食物。你不參與制造肉類的食物的事業,這就可以避免了你犯殺業而得惡報。
另外,還有一點要說的,如果你從事電影或遊戲制作等創作行業,你的產品內容,也宣揚著殺生的訊息,也是不行的。
3. 不從事欺詐的事業
詐騙故然是不可以。但若果你「偷工減料」「誤導宣傳」「店大欺客」「不合理的條約」,這也是不容許的。
同時,欺詐還包括「欺壓員工」「欺壓顧客」「剝削員工或顧客」,也是不容許的。或者以謊言來誤導顧客,也是不容許的。欺詐就是盜。盜是惡業。
4. 不從事淫穢的事業
這個也是很簡單,不從事色情行業,或經營色情場所,或者出版、宣揚色情的訊息。也是不容許的。
5. 不以誤導或錯誤的言論作事業
「誇大其辭」「言過其實」「以偏蓋全」「扭曲事實」「斷章取義」「惡言攻擊對手」「謊言」等的宣傳手法,都是「不合法」的。
這裡要提一下,不少人從事的是巿場推廣的工作,以上這些,在巿場推廣中,現在是很常用的手段,但其實這都是「不合法」的。各位要注意。
6. 不從事酒類的事業
不管是生產,甚至銷售,或者是酒吧酒館,都是不合法的。因為這等於你鼓勵別人「犯法」,所以這也是不允許的。
聽起來,似乎很難做到,但其實是可以辦到的,而且你若能依從這個「法則」去經營,你的經營不但可以有名有利,也會是很持久的,並且經營起來也會順利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新增了蔣文正新文章「耳珠」

玄奇大講場,新增了蔣文正新文章「耳珠」,談談耳珠的相學。 http://www.divinehere.com/column/01chiang/0601083.html